李洪志在其“法轮大法”中,炮制出一套谬论邪说,从哲学上讲,其实质就是唯心论和有神论。为了神化自己,扮演人类“救世主”的角色,李洪志从唯心主义的思想库中捡起了有神论、神创论的旧货,鼓吹“人类罪恶论”、“人生宿命论”和“超尘出世论”。揭露其反动实质,有助于人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。
一、“人类罪恶论”。李洪志在《转法轮》一书中公开说,人的生命不是地球上产生的,而是“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的”。宇宙空间中有许多层次,每个层次上都有“人”。最高层次上的人最好,“是和宇宙同性的”。其中不好的“就得往下掉”,由第一层掉到第二层;第二层不好的,掉到第三层,依次类推。“最后就掉到人类这一层次中来了。整个的人类社会,都是在一个层次中。”“站在大觉者角度上看,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当销毁的。”“应该销毁”,还不就是因为罪恶深重吗?无论这种胡编乱造多么荒诞谬误,但其结论表明,作为“大觉者”的李洪志一开始就将现实的人类宣判了死刑。仅此已不难看出,李洪志对现实的人类、现实的人类社会,怀着多么敌视和阴暗的心理。
二、“人生宿命论”。就现实世界中的现实人生而言,李洪志的“法轮大法”认为,一切决定于命,而命是前定的。上一世造的“业”,在这一世“回报”;这一世造的“业”,下一世“回报”。因此,一个人有好事,那是因为在上一世他顺应了李洪志的宇宙大法——真、善、忍;一个人有坏事,又是因为他在上一世违背了李洪志的宇宙大法——真、善、忍;今世,对于下一世来讲,也是如此。就这样,一世一世地“业”报轮回不止。所以,结论是对什么事都不要去干预。发大水了,你不要去救灾,那是他们上一世造的“业”,现在是应该的回报。有人得病了,你不要去治,因为他上一世做了坏事,给人治病,“就等于破坏宇宙的理,就等于这个人可以做坏事,欠人家的可以不还,这是不允许的”。对于自己来说也是一样,好事也不好,坏事也不坏。这个现实的“应该销毁”的人类就是这个样子的。何况“人类发展到今天,一切都在败坏”,“人类大劫难”已经来临。现世的人生,应当无所作为,有作为就是“造业”;而且应当逆来顺受,不顺受,也是“造业”。在这样的世界上,李洪志宣扬的人生唯一可做的事就是摆脱现实,跟着他去“修炼”。
三、“超尘出世论”。李洪志的“法轮大法”说,由多层宇宙掉落下来的罪恶深重的现世的人类,已“看不到另外空间的生命体,看不到宇宙的真相,所以这些人等于是掉在迷中来了。”那么,怎么办呢?李洪志又敞开了“法门”,他说“大觉者们出于慈悲心,再给他们一次机会”,那就得“修炼”。通过修炼,争取摆脱轮回,上升到高一层的空间去。不同层次的“人”都在按照不同层次的“法”进行着修炼,一层一层往上“修”。而他李洪志,就是从最高层次上下来的唯一的“救世主”。只有他“第一次把修炼出来的东西留给人,给人留了一部上天阶梯”。这就是李洪志给全人类指出的人生道路:不是为了当现实的人,而是为了作虚幻的人,跟着李洪志这种心怀叵测的坏人走。这就是李洪志的“超尘出世论”的目标所在。
综上所述,可知李洪志炮制的这一套人生观,是极其腐朽和反动的。它全面地诋毁人生,仇视人类,宣扬迷信。马克思主义从来是肯定人类历史,肯定现实的人类,并认为只有人民群众才是创造历史的主人。